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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题:关于大连积分落户政策的建议

网名:匿名网友 61.160.*.*2017-11-07 10:01
落户政策是人才引进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一制度的制定、落实与完善,关乎到一个城市人才引进的效果。因此,制定落户政策应当建立在充分的调研基础上,一切从实际出发。但是,目前大连的积分落户政策,有个别制度显然没有做到一切从实际出发,甚至可以说,是个别政策制定者拍脑袋想出来的。以大连积分落户政策中的“综合积分落户”为例,根据《大连市户籍管理办法》(大政发[2017]5号,以下简称“5号文”)的规定,只有“拥有完全产权”的自有房屋才能按照《大连市综合积分落户指标体系及分值》的规定计算相应分值(所谓“拥有完全产权”的房屋,根据大连积分落户申请网站上“常见问题及解答”页面的解释,指的是没有抵押等权利负担的房屋)。然而,现实情况是,目前在大连市乃至全国,几乎很少有购房者采用全款购房的方式购房。至于公积金贷款购房,大连市公积金贷款购房的,个人最多只能贷款45万,夫妻双方最多也只能贷款70万。这种情况下,购买较大面积或者房款总额较高的房屋,绝大多数购房者会采用商业贷款方式购房。而商业贷款必然要将所购房屋抵押给银行。因此,按照这一政策,拟落户人员所购房屋只能算成20分,对于主城区落户所需的150分实在是杯水车薪。这与大连市对标上海、引进人才的大政策不符,也不符合《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化解房地产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 》(大政办发[2016]72号)的“去库存”政策的精神。希望相关部门予以重视,适当提高有抵押等权利负担的房屋在积分落户中的分值,使购房者能够落户大连、融入大连,成为大连市的一名市民,为大连市的发展献出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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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帖1条 有396人参与
  • 2017-11-16 13:51网名:匿名网友 61.160.*.*
    不积分都没有人来!还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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